临沂版权登记_注册_软件_作品_著作权登记
临沂版权登记联系电话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兰山区软件著作权流程是怎样的?

兰山区软件著作权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临沂兴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19 08:49:11

作者、其他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后,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申请材料齐备的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那么今天就给大家介绍美术作品该怎么进行临沂版权登记

美术作品该怎么进行版权登记:

1、作品登记申请书

2、作品说明(包含样书、样品、原稿、书稿、草稿、草图、照片底片等)

3、作品版权归属证明书

4、作品版权归属协议书或职务作品版权归属确认书

5、作品权利保证书

6、作品登记表和登记一览表

7、作品作者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委托书

临沂版权登记对作品完成者来说是头等大事,版权不仅有法律的权利赋予,也可以进行作品的保护,作为知识经济发展的时代,进行版权登记也是需要了解其中的细节,才可以操作过程中合理合法,避免受到他人的侵犯,下面通过小编为您分享版权登记流程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一、版权登记流程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1、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表: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件,注意千万不要复制、下载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该为原件,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并且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2、软件(程序、文档)鉴别材料:A、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每页不少于50行,源代码总量不少于450行,若不足60页就要全部提交。B、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3、说明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例外),文档总量不少于10页。

4、著作权人是多人的,在申请表中应同时盖章,并且提交多方签订的合同。

5、源代码一定要确定好,程序的源代码一定要是开头和结尾,不可以在程序的中间截取。

二、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准备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的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还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通过以上小编为您分享的,版权登记流程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希望您在办理版权登记的同时进行细节方面的了解,这样也可以避免在办理过程中有不了解的方面,办理须知办理的细节要知晓不可有遗漏,避免后期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那种情况属于软件著作权转让?软件著作权转让时转让方和受让方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由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转让以及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转让?软件著作权转让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与受让人通过订立转让合同,将其享有的软件著作权的全部权利或部分权利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软件著作权转让不同于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时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归属没有发生变化,也就是软件著作权人没有改变。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情况下,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归属发生了变化。例如,甲方将一项软件著作权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就成为该软件的著作权人,甲方不再享有该软件的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软件著作权转让涉及到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利益交换,有以下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1)软件著作权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软件著作权转让比使用许可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更重要,采用书面形式比较明确,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并有助于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

2)软件著作权属于多人合作共同所有时,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所有软件著作权人一致同意如果某一个软件著作权人未经过其他共同软件著作权人的一致同意,进行擅自转让软件著作权,这种行为是无效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转让人应该及时停止转让。

3)向外国人转让软件著作权,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外国人许可或者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软件著作权转让方不能向外国人转让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口的技术。如果要向外国人转让限制出口的软件技术时,需要提前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相关申请,待审批通过、取得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后,才可进行谈判并签订相关技术出口合同。

4)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明确软件名称和版本号软件版本号代表了不同版本的软件,不同版本的软件各自独立享有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必须明确是哪个软件以及相应的软件版本号。通常情况下,软件著作权转让是为了获得该软件的相关权利,转让时该软件的所有版本应该一并转让。

5)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明确转让的是全部著作权还是部分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应明确双方转让的是哪项或全部著作权权利。

6)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转让应该约定转让方不得再开发类似的软件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以后,该软件的软件著作权就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因此获得该软件的发表权、发行权、出租权等权益。由于转让方对该软件的软件需求、业务流程、功能设计、开发代码都非常熟悉,转让后转让方可以很快就开发出类似的软件产品。因此,一般在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中会约定软件著作权转让后,转让方不得再使用该软件,也不得再开发类似的软件。

7)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后,需要及时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订立转让软件著作权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后,需要及时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也可以选择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权利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8)转让人对于转让的权利保证对于软件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首先应该保证其转让的软件确系自己拥有合法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软件进行转让。转让方还应保证其转让的软件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软件著作权转让后,受让方因为该软件侵犯他们人的知识产权发生赔偿责任,转让方应该赔偿受让方相应的损失。

劳动成果的表现形式除了可见的成果之外,也包括不可见的产权。为了保护劳动人民的劳动成果,我国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查询的途径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查询的两大途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查询的途径:

一是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并在缴费获取查询结果;

二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

1、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首页。

2、在“临沂版权登记大厅”栏目下的右侧,进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

3、在公告页面处录入“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其中任意一项进行查询,就可以查询到已登记并取得证书的软件情况。


 
联系我们

临沂兴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版权所有:临沂兴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