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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文字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临沂兴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7 08:19:05

什么是合著作品

合著作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创作的作品。何谓“共同创作”?法学界众说纷纭,归纳起来,可有以下几种,第一种观点认为,“共同创作”是指共同创作人的共同创造性劳动’第二种观点认为,“共同创作”是指共同创作人的共同创作意思;第三种观点认为,“共同创作”是指共同创作人能够形成作品价值的共同创作活动。直观地看这几种观点均有其合理成份,但细细推敲,终难园其说。第一种观点着眼于合著作者的创作行为,但在一些作品中,付出了创造性劳动的人并不一定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如回忆录、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的撰写者等。第二种观点着眼于合著作者的主观意思,以此作为标准来认定合著作品,会将一部分合著作品排除在外,如现在的作者为古诗词谱曲、为古画题词等。这些合著作品的作者因为时间上的间隔,不可能有共同创作的意思。第三种观点着眼于作品的价值,但为作品提供了辅助性劳动(如计算、统计、查阅资料等)的人、电影中的演员等均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而他们在作品形成过程中的创作活动,很难说是没有价值的,与作品作者的创作活动相比,只不过价值大小而已。

所以合著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著作品的著作权可以单独一方使用吗?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软件著作权是专利吗

一、软件著作权是专利吗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人或者软件的其他权利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的规定,对于软件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由此可见软件著作权是著作权,不是专利。

二、软件著作权的登记

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软件自完成之日起就享有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著作权的生效要件,但是软件经过著作权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即享有发表权、开发身份证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是伴随《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而生的,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日国家版权局颁布了名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部门规章并沿用至今。虽然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著作权人获得软件著作权的生效要件,但是,经过登记了的软件,可以减免征收增值税、可以获得国家的重点保护、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入股、可以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在企业破产之后,可以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拍卖获得有形资金。因此,作为企业高新技术发展和个人才智体现,对软件实行著作权登记,对于企业或者个人,具有深远的意义。

三、软件著作权的名称规定

软件著作权的名称要求为企业商号或商标+软件用途+系统或者软件结尾软件全称以系统或软件结尾,这里应当注意软件名称结尾必须是系统、平台、软件结尾。且软件著作权是不保护名称的,可以重名,如果你要保护软件著作权的名称的话,可以把名字注册成商标。

对于申报软件著作权来说涉及到源代码和操作说明手册的递交,由于源代码和操作手册有严格的样式要求,所以一般自然人、企业或者单位在递交过程中都会存在要求补正的情况,更多申请人在申请时选择的是向版权局邮寄材料,遭到补正情况,不知道怎样补正,补正材料还需要再次邮寄,来来回回单位申请人的宝贵时间。所以术业有专功,在递交申报软件著作权临沂版权登记的时候需要选择一家信任的代理委托机构。

因为目前申报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企业和个人非常多,如果是版权局大厅递交的话那么时间点会去到4个多月的时间才能下证书,还是在完全合乎标准的前提下。申报软件著作权详细步骤:

1、打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注册账号。并填写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准备申请版权保护相关的材料。材料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提交材料申请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人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登记大厅办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缴纳费用申请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申请人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应于10日内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登记大厅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财务处缴费,或通过银行。

权益的纠纷对于任何人来说都要学会捍卫自己的权益,尤其是在面临著作权的时候,自己辛辛苦苦的成果一旦被他人侵犯,肯定也会运用相应的措施进行自我保护,在避免这类事情发生的同时,可以先看看小编为您整理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做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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