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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摄影著作权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临沂兴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4 08:16:58

202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流程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流程为: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流程

1、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权利继受方办理临沂著作权登记,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变更或补充登记等申请,均需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上述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

2、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

3、文档和源程序的页眉上应当标注该申请软件名称、版本号和页码,并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

4、软件为升级版本的,应在申请表软件基本信息栏中的软件作品说明中,选择修改项并填写修改说明,前期版本已登记的应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

5、软件著作权人如果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方式有两种:A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以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B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即以转让方或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6、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应加盖公章;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如果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满后,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

小编在上文为大家整理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流程和保护期的相关规定。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等申请,均需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著作权转让可以附上时间限制吗?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那么在转让时可以附上时间限制吗?著作权转让有期限吗?有期限的,即著作权在保护期内转让几年又回归原。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转让就是把所有权给了受让人,是永久性的,如果所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又回归转让人,那么实质上这不应该算转让,而是许可使用。

实际上有期限的著作权转让正是著作权和物权相区别的又一个体现,物是有形的,其转让只能是永久性的,而著作权是无形产权,和有形载体的产权是相互独立的,著作权的转让可以是全部的,可以是部分的,当然也可以是有期限的,著作权的转让因为其无形显得格外灵活。《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关于著作权转让是否附期限,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则确定。《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这是合同意思自治原则的充分体现。著作权转让是否附期限,根据双方的理解、谈判和需要进行约定。法律本身不做干涉,不介入学术争论。只要这种约定,不违背著作权法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就应当认定其约定的合法性、有效性。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可以约定附期限。《合同法》是调整著作权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

《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合同法的基本规定,适用于著作权合同。《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这应当是著作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期限的直接法律依据。

软件转让必须登记吗

法律咨询:软件转让必须登记吗回答:旧《条例》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凡已经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该条颁布实施时曾经在实践中引起争议:一种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合同如果在3个月内不予备案,则转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使是已经实际履行的也不影响合同的无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软件转让合同虽然没有备案,但是在软件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转让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过不能对抗第三人。

现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对此的规定是,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临沂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

该规定的合理性表现在:一、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体现了国家对私权的尊重;另外从实际情况看,国家进行了几次的机构改革,原来的软件转让合同登记管理机构已几经转换;二、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负担,符合入世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的趋势;三、避免了司法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因为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生效而产生的分歧,有利于法制的统一。

故在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和掌握现行《条例》对软件转让合同登记已经由旧《条例》的强制登记改为自愿登记,准确把握软件转让合同是否登记本身并不影响该转让合同的效力。

品牌logo在申请商标注册后,如果没有实时进行版权登记,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进行版权抢注,要知道商标申请时间长,版权抢注时间短,有可能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抢先一步拿到版权,而且反告持有原商标的工厂侵犯他的版权。满满的都是套路啊!

1、商标在单个类目的保护能力更强。商标权保护的是特定类别下商品或服务的表记,只有是特定的类别,别人与之类似也不行,让别人迸发混淆也不行,在注册的类目中具有非常强的保护能力。版权对原创设计图案的保护虽不迭商标权的保护力度,但好在注册简单,胜利率高,是在先防御性注册的法宝。

2、版权保护规模广,具有在先权益。对于图形商标而言,保护的是图形本身,一旦完成版权登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该图形就不能被用作任何领域,不受商标特定类别的限制。版权与商标和专利的一大区别就是,具有在先权益。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别人在先权益(版权)相抵触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能够被撤销和无效。就这一条,如果您真的读懂了,就价值5万元。多么牛的条文。看到的人,是不是有许多看法呢?一个商标10个小类目;个别商标被撤销的案例,就是由于被商标logo的版权拥有人行使在先行权所造成的。

3、版权登记资本低,申请注册商标和专利,都有明确的产物类别,如果想周全保护,花费4-5万。而版权登记的保护规模覆盖45个类目,任何服务行业和商品都受保护,能够有效的防止别人用相同荣威商标图片的图形申请注册其他类别商品的商标。此外,版权登记的耗时也大大短于商标注册。日常商标的注册时间都需要一年多,而版权登记只需要花费1—2个月即可,多么重要的时间差啊!能够使版权人的权益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条文保护。

4、版权登记保护期限久,无需续展,版权登记的保护期限非常长,蕴含作者耄耋之年及身后50年,而且不再何收取续展任费用。综上所述,版权登记是知识产权保护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而且具备资本低、保护规模广、具有先行权能够针对侵权方进行贰言和撤销的权益。可谓是花小钱办大事的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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