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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音乐作品版权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临沂兴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07 08:59:09

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民教育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利用所学知识,进行多种形式的创作,极大的丰富了我们的文化生活。但文艺作品的增加和传播速度的加快,令版权侵权行为越来越多,虽然国家花大力气进行了侵权整顿,但只能暂时控制这样的行为。想要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版权保护,最好还是按照正规程序,进行相应的版权登记。

依照中国法律规定,版权在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虽然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发生版权纠纷时,版权登记证明文件可作为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而不同的创作,也由不同的行政部门分管:

1、计算机软件,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

2、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如文字、美术、摄影、电影、音乐、建筑作品及工程设计图等),由省级版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

3、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可以选择在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平台登记备案,也可选择在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如数字指纹、数字水印技术、反盗载技术、融合可信时间戳技术、公证邮箱等)等可信赖的大众版权认证中心存证。

可登记保护的作品类型:

1、文字作品(小说、诗词、散文、论文、速记记录、数字游戏等)

2、口语作品(讲课、演说、布道等)

3、音乐作品

4、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

5、哑剧和舞蹈艺术作品,

6、美术作品(绘画、书法、版画、雕塑、雕刻等)

7、实用美术作品(产品包装设计等)

8、建筑艺术作品

9、摄影艺术及电影作品

10、与地理、地形、建筑、科学技术有关的示意图、地图、设计图、草图和立体作品。

这些作品的记录形式也并不限制,同时也会根据记载信息的形式进行及时更新。由此可见,能够申请版权保护的创作品类型十分多样,由于版权与专利权相辅相成的关系,为自己的作品申请相应版权保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创作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著作权当主体死亡时,继承人不能继承哪些权利或者政府可以成为支道著作权的主体。例如,美国政府规定,美国政府的公共文件一经公布,就将进入公共领域。

另一个例子是,二战结束后,希特勒的《我的奋斗》中有著作权为巴伐利亚政府所有。70年后,著作权失败,进入公共领域,并被重新发布。著作权的主题著作权主体是依法享有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的人,也称著作权人或著作权所有者。确定著作权主体是实施著作权保护的前提。著作权科目可根据不同标准分为以下几类:根据主体的自然属性,著作权人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和法人。根据著作权享受是否完整,著作权人可以分为完整的著作权人和不完整的著作权人。完整的著作权人是指在著作权中享有全部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原著作权人;不完全著作权人是指通过继承方式从原著作权人处获得全部或部分作品产权的著作权人。

因为根据民法的原则,个人权利是与特定的个人分不开的。作品的人身权原则上只能由原2人以上享有,不得转让或继承。根据著作权人的国籍,著作权人可以分为国内著作权人或国外著作权人。随着科学、技术和文化的发展,著作权在国内外都受到重视和保护。遵守国际条约和双边协议保护外国著作权人,有利于平等保护国内著作权人在世界上的权益,也有利于对外科技文化交流。著作权主体最基本的分类是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除了作者,其他著作权的人都是著作权的主体。

(1)作者。指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中国“著作权法”第11条明确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还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要正确理解法律意义上的作者概念,有必要澄清以下几点:

作者必须是直接创作作品的人。著作权法的目的是保护创造性智力劳动,因此只有那些为作品创作贡献创造性智力劳动的人才是著作权意义上的作者。创作是作者主要通过自己的劳动表达自己独立思想并直接创作作品的过程。因此,其他相关行为者,如:那些组织和领导作品创作、提供建议和物质条件或开展其他辅助活动的人不是作者;那些为创作提供主题或材料的人,以及那些修改和校对作品特征的人通常不具备作者资格。“著作权”意义上的作者应该与日常生活中从事特定创作的人分开。创作特定作品的人不一定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作者资格。例如,“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办,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意志创作,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办的作品,应视为作者。”将社会组织视为合法作者是基于上述法律的明确规定。然而,只要一个自然人具有智力创造性行为并产生了作品,并且这种创造性行为表达了他自己的意志,而不是社会组织或其他人的意志,他的合法作者身份就可以在没有任何其他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自然成立。

进行软件临沂著作权登记是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前提,也就是说软件著作权登记是软件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没有登记的软件在被侵权的时候是很难申请行政保护和法律保护的。

填写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是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步。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填写地址及步骤: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在线打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适用于著作权人原始取得著作权,以及通过转让、继承或承受取得著作权的软件著作权人登记申请时填写。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软件名称:a.全称:软件全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全称应填写一致。目前以软件、系统、平台、插件、中间件等结尾的软件名称可以申请,如以工具、计算、系列等结尾软件名称需慎用。b.版本号:版本号应按规范填写,如V1.0或1.0这两种模式。特别提示:登记证书中的软件版本号以申请表中填报的为准,申请人提交的鉴别材料的页眉的软件版本号应与申请表中符合一致,但有无V以申请表中为准。

2、软件作品说明:软件为升级版本的,应在申请表软件基本信息栏中的软件作品说明中,选择“修改”并填写修改说明,前期版本已登记的应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修改他人软件的,需选择“修改软件须经原权利人授权”并提交授权书。

3、申请软件若是已作过著作权登记的,需填写原登记号;原登记事项作过变更或补充登记的,需填写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

4、软件鉴别材料,提供两种选择,一般交存和例外交存。一般交存:源程序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提交一种文档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交一种以上的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缴纳80元的费用。

例外交存(专门的服务项目,另行收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a.提交源程序的前、后30页使用黑色宽斜线覆盖百分之五十(由登记机构实施);b.提交源程序的前10页和任选连续的50页;c.提交目标程序的前、后30页和源程序任选连续的20页(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

根据《计算机软件临沂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著作权人在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前,首先需要查询是否已经有人就同样的作品办理著作权登记了。这一步骤就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查询”。

一、办理查询所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查询申请表;(二)登记证书复印件;(三)查询人执照副本复印件(查询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五)申请人委托代理公司提交申请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代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签章)另外,以办理登记变更为目的的查询,如果是公司名称变更还需提供工商局的变更证明复印件,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以办理著作权转让为目的的查询还需提交双方著作权人执照副本复印件;调取原始档案的查询还需登记证书原件和调档说明(写清调档原因及用途)并加盖公章。

二、查询的类型(一)一般查询1.单位查询的,需要附具查询单位的介绍信;2.个人查询的,需要附具个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另外,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复印原始登记文件的,还需要出示原著作权登记证书。(二)公检法调档查询(三)司法机关查封登记查询(四)司法机关解封登记进行公检法调档查询、司法机关查封/解封登记查询的,需提交单位介绍信、办事人员的工作证及单位公函原件。

三、查询所需的时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查询需要10个工作日,查询结果出来后,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申请人缴纳查询登记费。因此,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邮箱地址。四、查询所需的费用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的,缴费才能获取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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