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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影视作品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作者:临沂兴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08 08:00:02

著作权即版权”。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著作权包括以下十七项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那么,怎样办理版权登记?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1.作品版权登记的作用

作品登记后,权利人可以及时、方便、快捷地举证,有效防止他人侵权仿冒。利用版权登记,可以制止他人擅自使用或抢先注册自己的未注册商标以及非知名商品的装潢;可以保护自己已失效的外观设计专利,制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使用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制止他人抄袭、模仿产品说明书、广告词、企业形象照片、产品照片的行为等。

2.办理版权登记的单位

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3.申请登记时,按规定应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两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两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四张(不大于3R,可用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版权登记的办理流程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向国家版权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

二、进入版权登记程序: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家版权局,并且填写版权登记申请表与版权登记保证书,如果通过核审后没有异议的,版权局将会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且颁发作品登记证书。

三、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材料:

(1)版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作品自愿进行版权登记的手续申请书。

(3)版权登记作品说明:主要是简述作品的内容与创作的过程。(说明书必须有作者的亲笔签名)

(4)版权登记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版权登记的权利保证书。

四、缴纳版权登记的费用:如果核审通过后,版权局会下发缴费通知单,然后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版权登记费用。

五、正式受理版权登记申请:所交的版权登记申请符合登记要求并且缴纳过相应的申请费用后,版权局会正式受理。

六、版权登记审查:在正式受理后,版权局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标准审查,查看申请是否有问题或者是否是作者本人申请的。

七、下发版权登记证:待审查通过后,大概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版权局会下发《版权登记证》。

在信息高度公开的互联网时代,如何避免侵犯著作权是每一个创作者在创作成作品后首先应该考虑的事。那么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方法都有哪些?接下来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方法一:自行协商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双方和解,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

方法二: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调解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则不可以强行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方法三:仲裁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往往仅限于合同纠纷,而且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的仲裁条款。仲裁作出的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方法四:民事诉讼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或是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解决民事争端的终极途径。民事诉讼既适用于侵权纠纷,也适用于合同纠纷。

著作权保护不能忘,先看看有哪些原则

近几年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要,作为其中一员的著作权也备受关注,随着著作侵权案例的不断增多,如何保护自己的作品成了许多人的“心头病”,因此,了解好著作权的保护原则迫在眉睫。

著作权保护原则

(一)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当加强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激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二)鼓励作品的传播国家制订著作权法并不只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而且还在于鼓励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繁荣社会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了对作者传播者权利的保护,即是鼓励优秀作品得到广泛传播的体现。

(三)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作者的利益实质上是一种私人利益,而使作品得到广泛传播则更多地体现了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为防止作者滥用著作权法赋予的权益导致公众利益难以实现的状况,著作权法又对作者的权利作出限制,如规定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

(四)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发展,许多作品借助各种媒介被传播到其他国家,而著作权的保护又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为了解决作品传播的国际性要求与著作权保护地域性之间的矛盾,国际上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著作权国际保护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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