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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临沂兴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8 08:41:13

图片临沂版权登记及正确使用

现如今的互联网离不开图片内容,图片的大量使用必定会出现不少版权纠纷,因此,图片版权的保护成了重中之重。办理步骤: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申请图形作品登记人:1、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申请材料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图片版权登记后应该如何正确使用?

1、平时需要用到图片,尽量用无版权图片,尤其是经典的油画作品,均出自大家之手,经过时间的考验,是不二的选择。

2、获取合法权利来源,包括购买付费图库、获得作者授权,获得授权之后,可以根据授权内容合法使用。

3、注意如何合理使用,根据法律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4、使用的图片必须与文章具有关联性,且是为了“评论”“说明”问题而引用,如果是作为封面插图,依然会构成侵权。

“著作权即版权”。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

一、临沂版权登记相关概念

1.什么是版权“著作权即版权”。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著作权包括以下十七项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软件著作权的内容软件著作人身权指的是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软件著作财产权指的是专有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转让权。其中专有使用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专有使用权。

二、常见的软件侵权盗版行为有哪些

1.硬盘预装盗版。厂商、系统集成商或电脑销售商在电脑中为客户预先安装操作系统或一些应用软件,这便是通常所说的软件预装。然而,如果预先安装的软件并未得到授权,并非从正常途径获得甚至是销售商自己非法复制的,那么这就构成了软件的非法预装。

2.网络盗版。我们经常会发现有一些网站提供免费或有偿下载的软件,如果这些软件是没有经过合法的授权的,下载这些软件就是非法下载。这种在互联网上非法上传权利人的软件供他人下载的行为就构成网络盗版。

3.用户盗版。这是业界公认的给产业发展带来损失较大的盗版形式。简单地说,就是用户特别是企业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许可范围商业性使用他人软件。例如:用户购买了一套正版软件,就意味着允许用户在一台电脑上使用该软件的权利。如果该用户在两台或两台以上电脑使用该软件,就构成侵权使用。

三、为何要使用正版软件

1、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益处使用正版软件,企业用户不必担心质量问题而造成IT系统故障;同时,保证软件产品可以得到必要的升级和维护,进而确保整个IT系统的及时更新和安全运行。使用正版软件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规避法律风险,推动社会大众对企业品牌形象的认可。

2、企业使用盗版软件的危害首先,盗版软件危害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业务运行。盗版软件容易遭受病毒攻击,造成核心数据丢失等后果,给企业经营业务造成严重危害;使用盗版软件企业由于无法得到供应商服务,使得盗版软件企业由于无法得到供应商服务,使用企业用户不能得到升级保证和技术支持服务,从而影响了整个系统的安全稳定。其次,使用盗版软件也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使用盗版软件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企业如果使用非法复制的软件,则将使自己面临法律的制裁,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四、有关侵权处罚的一些规定

1.《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五、有关投诉的一些规定

1.《著作权法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五条本办法列举的违法行为,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依法查封和押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条国家版权局可以查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行为,以及认为应当由其查处的其他违法行为。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本辖区发生的违法行为。汕头市版权局负责查处本市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行为。

3.《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投诉人就本办法列举的违法行为申请立案查处的,应当提交申请书、权利证明、被侵权作品(或者制品)以及其他证据。申请书应当说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申请查处所根据的主要事实、理由。投诉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由代理人出示委托书。

4.《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所有投诉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六、怎样办理版权登记

1.作品版权登记的作用作品登记后,权利人可以及时、方便、快捷地举证,有效防止他人侵权仿冒。利用版权登记,可以制止他人擅自使用或抢先注册自己的未注册商标以及非知名商品的装潢;可以保护自己已失效的外观设计专利,制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使用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制止他人抄袭、模仿产品说明书、广告词、企业形象照片、产品照片的行为等。

2.办理版权登记的单位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3.申请登记时,按规定应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两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两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四张(不大于3R,可用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对于不熟悉申请登记流程的权利人来说,在作品登记的过程中,若要顺利完成剧本版权交易,减少版权纠纷,编剧或制片方就要尽早掌握相应的权属证明,办理临沂版权登记。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版权登记流程如何完成,另外版权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版权登记的作用主要有哪些?下面由为各位介绍一下。

一、材料准备权利人可以自行自愿登记,也可以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作品登记。委托代理能有效节省申请时间和手续,流程也更职业和省心。前期准备的材料有: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上填写后打印盖章;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或法人/组织的证照副本加盖公章;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4、作品样本,纸质或光盘均可;5、作品说明书,附申请人签章和日期。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则需要提供代理委托书。线上填写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主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名称、类别、权利人信息、作品信息、权利状况说明、作品样本、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等。值得注意的地方有两点:首先,著作权人如果是自然人,应填写真实姓名,并与身份证明文件一致;如果是法人或组织,应写执照上的全称。第二,著作权人有权选择是否署名,或者署笔名、别名、译名等。

二、材料办理前期材料准备齐全,申请人可以在版权登记大厅提交资料进行办理,或者邮寄办理。中国版权登记大厅现今有七处,分别坐落于(2家)、成都、上海、深圳、武汉、广州。申请人可查询各处受理范围,选择就近办理。现场办理前,关注“中国版权服务”微平台,提前登记预约,更能节约程序,省时高效。办理时,登记中心受理申请材料,申请人缴费,领取受理通知书。关于作品登记缴费的收费标准,根据类别有所不同。申请人可以关注官网。收到缴费通知书后,直接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财务处缴费。通过银行汇付登记费用的,应在汇单附言中注明作品名称、流水号。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审查完成之后,进入制证发证流程,并进行官网公告。

网络著作权也是受到网络著作权法保护的,网络著作权法规定了侵犯网络著作权的赔偿标准,发生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时,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想要进行赔偿需要先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网络临沂版权登记所取得的版权证明可以作为有利证据,那么,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要承担怎样的后果?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分为两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

如果是以赢利为目的,大量印刷发行,就可能会因为“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网络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网络著作权即告产生。

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网络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网络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网络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网络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

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网络著作权法保护。在网络著作权法中指的是“复制”,即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当某一客体(如实用艺术品或外观设计作品)受到专利法与网络著作权法的不同角度的保护时,尤其应注意区分“实施”与“复制”这两种不同的使用方式,不同的使用方式构成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

对于“复制”这种最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据我国《网络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网络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由此可知,在我国,将平面作品以立体形式再现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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