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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音乐作品版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在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时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说明书是一定要写的,对于这一点大家需要特别的注意,毕竟这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也是有帮助的,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说明书怎么写?
1、网页版说明书编写方式:输入网址打开网页,截图网页的全屏截图(需要包含浏览器地址栏),结合该页面内容文字阐述详细即可,按照此方式依次编写,就是相当于软件操作使用说明书。
2、APP软件申请软著说明书方式,APP分为安卓和ios的,这个在写说明书时一定要对应申请申请的对应端,申请的安卓端的,则提供安卓手机运行软件的截屏配合文字描述依次描述完软件的所有功能即可。
3、电脑客户端软件申请软著说明书方式:打开软件后截图软件的全屏截图(应包含软件的退出按钮)结合该页面内容文字阐述详细即可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好处:
1、申请软件著作权权可以在版权受到侵权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直接证据。
2、申请软件著作权的程序简单且成本较低,下证时间相对更快。
3、软件著作权不涉及企业核心技术、不易泄密。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申请高新企业资质、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等税收减免的必要条件。
5、软件著作权也是所有权人申请职称、科技成果以及资金项目的重要依据。
6、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有利于软件的转让、宣传和经济价值的实现,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竞争力。
侵权信息资源中的链接侵权
随着百度因MP3侵权纠纷被连连告上法庭,继败诉于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犯音乐著作权一案后;百度再次败诉于环球、华纳、滚石等七大唱片公司,百度被索赔经济损失167万元。百度的败诉对于网络产业中搜索引擎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百度作为网站方,不能仅仅以无著作权音乐不是其网站所有,因而推断出无著作权音乐本非其向公众提供为由获取法律的豁免,以无过错责任来逃避法律的定罪处罚。
因为其搜索引擎对盗版音乐文件进行搜索并为用户提供下载链接,虽然其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主谋,但其帮凶的地位却是客观事实。(正是基于此法律事实,因此百度的处罚相对较轻。)作为帮凶,百度为盗版音乐提供方和大众间构建了一个连接的平台,它使得双方的连接更加容易。虽然只是中间角色,但却为盗版的传播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这正如销赃者为盗窃者销售其盗窃赃物,而不同的是其获利不是直接的金钱利益,而是网站的高点击率(MP3的搜索为百度带来了25%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形下使用人的目的只能仅限与个人学习研究,而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这里的引用,有必要明确写清楚被引用人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出版社以及页码等。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例如,节目录制过程中,主持人身后的油画被录制。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但也应该要注意是在不侵害著作权人的利益的范围内使用。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这里的复制仅限于是为了保存,不能用于营利,但是著作权归该馆的除外。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这里要注意出版发行的范围仅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这里的出版也应当不以盈利为目的,且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二、著作权什么时候产生
应为作品发表时开始生效,即著作权人行使其作品的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时开始生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2、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三、作者与著作权人区别
1、作者,即创作作品的人。著作权人,即享有著作权的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很清楚,该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作者未必享有。规定应该作者享有的权利,著作权人未必享有。这是在著作权保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的。一般情况下,作者是创作作品的人,也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作者与著作权人是重合的。
2、《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说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可以依双方的约定由委托人享有。此时,受托人只是事实上的作者,而不是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也就是说,在存在委托协议的情况下,作者不一定是著作权人。
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也称为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而版权就是用来表述创作者因其文学和艺术作品而享有的权利的一个法律用语。那么版权申请获取方式有哪些?版权申请获取方式有哪些?
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根据国家规定,版权作者享受下列权利:(1)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2)保护作品的完整性:(3)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4)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5)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6)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即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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