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临沭美术作品版权流程是怎样的?
临沭美术作品版权流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不断的有跨国的侵权指责,如韩国公司Ment指责《偶像练习生》节目理念及结构、赛制、视觉设计等节目模式的各个要素和《Produce101》高度相似,认为其侵犯著作权;《歌剧2》词曲作者维塔斯致函湖南卫视要求禁播迪玛希翻唱的《歌剧2》,称其翻唱未获得授权,多起侵权指责让公众认知了著作权,那么,著作权(版权)是全球生效的吗?以上的两例事件,一个特殊之处在于,要求维权的Ment、维塔斯,一个属于韩国公司,一个是俄罗斯公民,并非我国《著作权法》的直接保护对象,那么他们的维权行动合法吗?
根据我国与俄罗斯、韩国共同参加的《伯尔尼公约》,其中的“国民待遇”原则,Ment、维塔斯完全可以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要求《偶像练习生》、湖南卫视承担责任。换句话说,国界问题并不能成为阻碍他们维权的理由。伯尔尼公约伯尔尼公约,全称《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为了作者、音乐家、使人以及画家等创作者提供控制其作品依照什么条件由谁使用的手段。公约以三项基本原则为基础,载有一系列确定所必须给予的最低保护方面的规定;并载有为希望利用这些规定的发展中国家所作出的特别规定。三项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
对于起源于一个缔约国的作品(即作者为该国国民的作品,或首次发表是在该国发生的作品),每一个其他缔约国都必须给予与各该缔约国给予其本国国民的作品同样的保护。“自动”保护原则:保护的取得不得以办理任何手续为条件。保护的“独立性”原则:保护不依赖于作品在起源国是否存在保护。伯尔尼公约于1886年9月9日制定于瑞士伯尔尼,截止至2014年12月2日,已有168个缔约国,我国在1992年10月15日加入该公约,可以说著作权是全球生效的,并且都可以跨国维权的。
对于软件服务提供商而言,经常需要和不同客户签订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提供软件使用许可服务。《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那么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主要条款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主要条款包括许可内容、许可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一、许可内容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的软件、许可类型等内容。许可内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填写正确的许可软件全称和版本号。在签订合同前,建议检查合同中的软件全称和版本号是否已经进行了软件临沂著作权登记。
2)软件使用许可的类型,即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还是普通使用许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
3)软件使用许可的许可权利、许可方式和数量。明确是按用户数许可、使用时间许可还是按客户范围许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
二、许可费用及支付方式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付酬标准由双方约定。许可费用及支付方式内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许可费用的总金额以及费用包含哪些内容。使用许可费用是否包含现场服务费、差旅费、首年年度服务费等。使用许可费用是否是含税价格等内容。2)许可费用的支付方式。约定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支付费用的时间以及需要满足的条件等内容。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实施软件使用许可涉及双方的工作配合,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许可方交付软件的方式、地点、时间、交付物等内容。许可方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将许可软件交付被许可方。2)技术支持服务的内容和标准。软件交付被许可方使用后,许可方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支持服务还包括售后服务,是否包含现场安装培训服务,是否包含软件的升级服务。售后服务的标准,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和响应方式等内容。3)对于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需要约定进行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备案的工作配合、费用承担等相关内容。平台提供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备案服务。4)对于有时间限制的使用许可,约定使用许可时间到期后,被许可方需要销毁软件以及软件的复制品。四、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归属是软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的重要内容,明确软件的知识产权归谁所有。1)知识产权归谁所有,被许可方通过本合同获得的软件著作权权利内容。2)被许可方是否有软件分许可的权限,是否还可以许可第三方使用。
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即一方违约或双方违约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内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约定软件未按时按质交付的违约责任。2)约定许可费用未按时支付的违约责任。3)约定被许可方违反知识产权约定的违约责任。4)有时候被许可方会要求约定许可方的软件本身存在知识产权瑕疵的违约责任。
出版境外图书著作权合同登记程序
依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对出版外国图书进行合同登记的通知》的规定,以图书形式出版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作品的合同需进行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一、凡图书出版单位出版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图书(包括翻译、重印出版)的,应与作品的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并将合同报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以下简称地方版权局)负责对本地区的(包括中央级出版社)出版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作品的合同进行登记。
三、图书出版单位,均应在与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作品的著作权人签订出版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正本送地方版权局登记。
四、出版单位在报送合同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外国图书合同登记表》(以地方版权局要求为准);(二)出版境外图书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份数以地方版权局要求为准);(三)地方版权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北京市版权局还要求提供:由出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合同著作权人的授权书中译本一份,出版合同涉及的境外图书及其扉页、版权页的复印件(版权页须译成中文并加盖法人印章)各一份。上海市版权局要求提供:申请书,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同意出版的选题批件复印件等。
五、地方版权部门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完成登记,地方版权局在合同上加盖合同登记章后,退回国内出版单位。并将合同复印件和所发合同登记号报国家版权局备案。国家版权局定期将合同的主要事项(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授权内容等,不涉及商业秘密)予以公告。
六、登记的境外图书出版时,国内图书出版单位应在图书上注明合同登记号。合同登记号由图字:(地区编号)—年代—(顺序号)号组成。
七、出版单位为配合出版境外图书而出版音像制品的合同,亦由地方版权局进行登记。
著作权许可类型是什么?有哪些特点?
著作权许可就是说允许他人在一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其作品用于商业并收取报酬的行为。那么著作权许可有哪些类型和特点呢?请接着往下看。
著作权许可的类型
1、普通许可,也可称“一般实施许可”或“非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作品以及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2、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是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排他许可的独占程度比普通许可高,比独占许可低。
3、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在约定许可期内自己也无权行使相关权利,更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许可方式。独占许可协议即独占许可合同,是国际许可合同的一种,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供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种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为此,受让方需向供方支付相当高的使用费和提成费。
著作权许可特点(1)许可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2)使用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3)著作权人发表不许使用声明的不得使用。
较之合理使用,除要支付使用费以外,法定许可还有这样一些特点:
首先,从设定目的看,合理使用的设定主要是从个人使用的角度出发,满足使用者个人对于文化产品的需求,允许其小范围的使用他人作品,而法定许可是为了简化著作权许可手续,为促进作品广泛而迅速的传播而设定。
第二,从使用的对象看,合理使用绝大多数情况下限定在已发表作品,个别情况也可以是未发表作品,而法定许可的对象只能是已经发表的作品,因为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通常较大,一旦使用他人的未发表作品,将严重侵害著作权人的发表权。
第三,从使用目的看,合理使用通常要求是非营利性,而法定许可未作出要求,既可以是非营利性,也可以是营利性,营利性居多。第四,从权利限制看,合理使用中,著作权人的各项财产权利均受到限制,而法定许可则在精神权利外又为著作权人保留了获得报酬的权利。
下一篇:兰陵美术作品著作权价格是否合理?
- 临沂美术著作权登记办理的全面指南[ 2025-01-25 ]
- 临沂美术著作权登记办理流程详解[ 2025-01-24 ]
- 平邑美术著作权流程指南[ 2025-01-23 ]
- 平邑美术著作权流程全面指南[ 2025-01-22 ]
- 莒南作品版权登记申办费用制定策略与建议[ 2025-01-21 ]
- 莒南作品版权登记申办费用制定机制探析[ 2025-01-20 ]